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石板滩街道的一位普通农民,我社区有一部分土地流转出去了,近期施工单位一直在施工,但我们土地流转出去的费用一直得不到解决,因这个事情也问过村上领导,得到的回复很不满意,一问就是领导没说我们不知道。农民失去土地意味着什么我想各位领导也很清楚,所以恳请领导帮忙解决,谢谢!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石板滩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1、按照已通过该涉及社区的社(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户)代表同意并签字捺印的“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韩娥社区集体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方案”的流转收益分配方案:一是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参照征地拆迁方式计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购买人员名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到龄一次性趸交费用计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购买15年计算,均按当年最高档标准计算,所需费用由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一次性划入保障资金池专账,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程序办理;二是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参照征地拆迁土地补偿标准,补偿给集体经济组织,并由涉及的相应社(组)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金额需按实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涉及社(组)的人均占地面积以及流转集体建设用地面积来测算,目前已初步完成测算,待进一步核实、经公示后严格按相关程序拨付;土地补偿费拟拨付的请示已通过项目领导小组会和街道党工委会,正在按财务制度相关流程办理。
3、黄牛山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经合法流转后,其土地所有权不变,依然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是使用权发生转移,农民并未失去土地。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