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前些年在销售的忽悠下花大价钱买下了昌建星悦城的一间商铺。当时规划星悦城郫彭路边修广场,商业街,写字楼。。。。。。等了这些年商业街一点影也没有。也不知道咋回事。另外物业费催收让我们苦不堪言。让我们跳楼的心都有了。麻烦领导问一下咋回事。此致,敬礼。谢谢领导关怀一下受伤的心。
“你的留言”我们收到了,你反映的问题彭州市住建局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