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茜草城南一号旁金沙路上的公共停车位,有人在收停车费,每次3元,能得到什么服务,车辆安全是否能得到保障,收费后能否出具发票。
网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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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停车收费的服务”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路段属我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醉美公司)管理收费的市政公共占道停车位,收费标准按《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泸州市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0〕217号)执行。占道停车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市政设施改造、维护和地面卫生保洁。
醉美公司收费员收取停车费用时均会主动出具印有醉美公司鲜章的发票,在车辆发生擦挂、碰撞、高空坠物等情况时,醉美公司收费员在发现后有义务主动及时与车主、交管等进行反馈。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醉美公司综合管理部,电话:0830—6661263。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