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年高中毕业进入大学,2021届大学毕业。属于广安市省属免费师范生(当时叫免费师范生,好像18年之后入学的叫做公费师范生了)。我在20年下半年考研并于21年6月获得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同时在7月份一次性递交违约金,现在读研满一年(三年制研究生),由于两年后毕业有意愿从教或考公考编。请问有关领导,17级(21届)免费师范生违约读研后,会有5年内参加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公开招录(聘)的考核视为不合格,单位不得予以录(聘)用的处罚吗?还是说18年及以后入学的才有这个处理方式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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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