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2018年46岁时开始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档),到2022年共计缴费4年次(2022年本年度还未缴纳),2022年11月底我妈妈将年满50周岁。共有几个问题:1.今年50岁后能否把剩余的11年保费一次性缴纳并办理退休手续?;2.如不能,55周岁能否把剩余保费一次性缴纳并办理退休手续呢?3.如还是不能的话,接下来多久能一次性补齐15年保费并办理退休手续呢?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县社保局调查,网友母亲2018年开始以个人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加蓬溪县职工养老保险,截至2022年已缴纳2018年至2021年共四年的养老保险。
经向网友了解参保情况,告知其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您母亲参保时间为2018年,社保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因此不符合社保到龄一次性补缴政策,只能延长缴费至满15年才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