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成都环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华二十一分公司因无法提供安全和符合规定的服务,导致合同中止,拒不退还未产生费用,临时加收费用,欺瞒旅客。
双方在退还费用核算方式上有所分歧,需要第三方调解。
背景:
该旅行社承担包车服务,主要承诺包括:旅途中随停随下,按照我方需求制定线路,合同中约定好车型为奔驰9座,6天费用为7800元,负责及时与服务方协调我方在行程中遇到的一切问题和困难。如因旅行社原因导致问题无法解决而产生的我方损失,我方有权要求旅行社支付相应补偿。
起因:
1. 旅行社交付服务时强行安排8座车辆,且车门故障,车内脏乱,并未事先通知,导致临时换车耽误行程。
2. 旅行社后更换9座车辆,但与承诺中“能放下3个24寸行李箱,并能在座位叠放行李,承诺行李空间没问题”不符,行李无法放下,堆在车内过道,影响上下车并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3. 旅行社交付服务货不对板,途中司机在我方要求停车时拒不停车。
4. 旅行社车辆在行驶中爆胎,漏气严重但车辆未报警,有严重安全隐患。随后备胎起落装置故障,无法卸下,并发现备胎漏气无法使用。
处理:
1. 我方要求旅行社重新派遣符合安全和约定的车辆,但该旅行社没有能力派遣合格车辆,唯一能派遣的代替车辆为车门损坏的8座车辆,且要求我方支付额外费用,但更换车辆并非我方原因。
2. 旅行社提出中止合同,让我方自行重新寻找合作方。对退还费用的核算方式为:扣除2天车辆使用费共2600元,扣除1天车辆从九寨沟到成都的返空费(旅行社因无法提供安全服务终止合同,并非我方责任,且实际上我方第二天通过酒店途径恰巧约到该公司车辆,发现车辆并未反空成都),临时加收原本在行程内的车辆费500元,对于2天7人的行程延误仅赔偿100元。共退3500元。
3. 我方核算方式为:扣除2天车辆使用费2600元,退还未产生费用3天共5200元,赔偿我方7人的两天行程耽误损失费以及临时高价寻找其他替代服务商的损失费1000元。共退6200元。
诉求:
我方需求合情合理,珍惜家人出游机会,只想解决问题,对方却甚至连未产生费用都拒不退款,无端克扣费用。因此我方申请通过合理方式核算应退还费用及赔偿金,督促该旅行社将该费用退还我方。
接到投诉后,我队高度重视,就该情况向成都环球国旅成华二十一分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经我队调解,双方就退款事宜达成一致,旅行社向来话人退款4500元,来话人接受了此调解方案,双方已完成转款。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8月25日16时34分与来话人联系,来话人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成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