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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交通临停滥用职权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8-23 16:44 已回复

我于2022年8月16在渠县地旺广场临停一会,收到挪车短信就开走了,根据相关规定临停十分钟内挪车离开不处罚,结果第二天收到处罚认定书,如果临停需要处罚何必需要制定法规,浪费纳税人的钱来发临停挪车短信呢,在12123上进行申诉被告知需要到当地交警队进行处理,你对我做出处罚也请拿出我十分钟未挪车的照片,拿不出来就能随意做出处罚,相关职能部门是不是存在不作为滥用职权的现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29 16:08

网民朋友:
您好!来帖收悉,现回复如下:
该路段周围是渠县大型商业圈,周围住户多次投诉此路段乱停乱放,我大队经过多次调研核实后按规定将此路段设为交通严管街,并向社会公告,同时设置了完整的交通标志、标线。2022年8月16日,网友驾驶车辆违停的位置,设置了严管街限停180秒的标志牌。因此,我大队依法对停放于该路段的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下一步,我大队将采取不定期、不定时对辖区道路进行巡逻管控,继续加大对辖区乱停乱放车辆的查处力度。
渠县公安交警温馨提示: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如有未尽事宜,可向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咨询反映,电话:0818-7322387
审签人:罗远东(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经办人:龚伟(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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