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管委会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是天府新区益州大道南段33号滨江天樾小区的一位住户。我们小区包含住宅、公寓和商业,我住在住宅部分。
8月22日中午12时左右,在无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滨江天樾整个小区被供电局拉闸限电。约一小时后,住宅部分供电恢复。根据邻居描述,商业部分没有恢复,公寓未知。
下午4时许,刚被恢复供电不久的住宅部分,再次被断电。约半小时后恢复。
对此我有三个问题:
1. 我们的各种限电措施,都说是让电于民。现在对住宅部分停电,这是否合理呢?
2. 我们公司接到了“成都高新区执行四川省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一级应急响应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送的《关于执行四川省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一级应急响应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中提到,“各单位要履行抗灾救灾的社会责任,鼓励员工居家办公”。请问这样一天两次毫无预警地对住宅拉闸限电,我们应该如何响应应急办公指挥部办公室的居家办公号召?
3. 请问供电局是否对滨江天樾小区住宅有一个用电负荷的红线,超过多少千瓦立刻拉闸?如有的话,请问这个数据是否可以告知我们物业,以方便我们业主做个估算,相互监督。
盼复
谢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待有办理结果,会及时公布。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城客户服务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咨询的主体用电性质为商业性质用电,需按照四川省政府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规定的通知,为保电网安全,坚决守住民生用电底线,工商业需按要求调整生产、经营计划,让电于民,供电公司已多次采取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请予理解。现您所咨询的主体已恢复正常用电,给您带来的不便,烦请谅解。
以上情况于2022年8月29日15:30左右向您说明,您表示理解。
1. 8月29日15:39我确实有漏接一个四川省的座机电话。电话没有接通,我没有表示理解;
2. 我反映的问题里明确指出了我咨询的是住宅部分的停电问题,回应却说我咨询的用电主体是商业性质,也未能出示我们住宅是商业用电性质的依据,这个回应明显不合理。
基于目前用电情况已经恢复,我也不想再继续追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