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兴园三路隆鑫印象城邦电信营业厅的宽带用户,手机号是191****6524
我本人于2022年4月1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兴园三路隆鑫印象城邦电信营业厅办理了该手机号下的宽带业务,月缴费79元。目前于2022年8月22日因为工作原因需要搬家,故申请注销该宽带业务,但是营业厅工作人员告知我需要缴纳违约金607.5元。
本人疑问如下:
1、电信公司事先没有约定违约金金额,也未在合同中标注违约金收取构成方式,注销时才单方面告知需要收取光猫路由器和监控以及607.5元的违约金,是否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2、电信公司没有理由强制要求消费者必须消费满24个月宽带才能免费注销,否则这和霸王条款有什么区别?且本人在办理宽带的时候也并未有服务员告知我未满24个月注销需要缴纳违约金,难道就因为是中国电信就可以店大欺客吗?
本人诉求如下:
1、无违约金注销宽带,请电信公司协调好了再打电话告知我。
麻烦贵部督促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花路299号龙年国际电信营业厅合理解决我的诉求,十分谢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办理,请您耐心等待。
您好,收悉您的留言后,我局赓即对此进行调查。经了解,其诉求主要是为了移机到其他区域。经对接电信公司,在大成都范围内移机不收取费用,已请电信联系您并告知具体操作方法。并告知您在该过程中有问题可继续对接我局,全力协调其合理诉求。
新津区经信局,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