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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泊悦名邸销售合同补充条款大量霸王条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8-19 22:42 待解释

我是观澜8号泊悦名的准业主,于2022年5月23日缴纳1,620,604元首次款项,原计划2022年8月13签订正式合同。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开发建设单位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遗憾的是开发建设商的补充协议存在大量的霸王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限制购房人主要权利。其主要表现:

霸王条款一:房屋交付条件,《补充合同》第八条 对《合同》第十四条“商品房交付条件”的补充约定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与《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形象进度认定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不符;霸王条款二:强行交付,对一般质量问题的维修期间,购房者不能追究开发商“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霸王条款三:剥夺合法的发声权,开发建设商约定前置条件,强制买受人不得向媒体、社会公众、小区业主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发布的权利;霸王条款四:产权办理无违约成本,每年扣除节假日约240个工作日,720个工作日就是三年。霸王条款五:公共收益不合理分配,分配方式超越民法典的范围;霸王条款六:剥夺业主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霸王条款七:违约责任不对等,合同追究买受人以总房价的10%作为违约金,但开发建设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10元每天,对于320多万的房款来讲等于没有违约成本。霸王条款八:主体职责不分,维修资金征收的主体是建设主管部门而非开发建设单位的职责,何来逾期违约之说?霸王条款九:物业服务费交纳方式与新修订《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不符。

开发商以格式合同不能修改为理由将其单方意愿反映在合同中,强加给购房者接受。本人作为买受人的弱势群体,不得不按约如期缴纳尾款,迫于无赖于明天违心的与开发建设商签订其所谓的格式合同,但并不能代表我接受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霸王条款。我将保留依法追诉的权利,同时也希望主管部门明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24 11:1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待有办理结果,会及时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投集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9-15 17:1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天投集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天投集团已了解您的诉求,并开展相关调查、了解工作。
亲爱的业主,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成都天投创新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开展详尽的核查和处置。如果对个别问题您还有疑虑,希望业主和开发商能够本着友好协商、互信互惠的原则加强沟通,互相协作,共同解决好分歧与问题,感谢您的支持。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9月15日16时43-45分与您联系三次,前期电话未接通,后期您表示不方便接听。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2-09-18 21:00

当天打来电话,没怎么声音,后分几几钟接到一次电话,当时正在开视频会议,不方便长时间接听,但没有表示后期不方便接听。这种态度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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