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中市通江县春在工业园区广纳镇金堂村拆迁,为何不见任何公告,以及听证,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均无公告,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是否可以认为是违法拆迁
刘**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是否属于合法拆迁”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2年3月18日,经通江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启动金堂片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2022年4月18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该公告在广纳镇金堂村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公告明确了土地征收范围、目的、何时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公告期间,县工业园对该项目进行了民意调查,编制了《通江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2022年5月19日,通江县委政法委出具了备存建议意见表。2022年5月9日,广纳镇人民政府在金堂村村委会召开了群众大会,同时启动现状调查及实物锁定。2022年6月23日,通江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中明确土地及附着物补偿标准,被征地农民安置方式,并在当地村委会张贴公示。
2022年7月18日,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动态巡查中发现,该项目已启动房屋征拆工作,进行了场平整理,未形成任何建(构)筑物;目前,该局已责令停工并依法立案查处。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