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研城街道办事处同心村9组的居民饶万平先生,原本是农村户口,……。现非常渴望知道自己这些年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格是怎样的?饶先生曾亲自去街道办民政室打听此事,得的回复却是含混不清的宽泛广义的而且是非正式的口头之说说。饶先生恳求民政部门的领导给他一个纸质的具体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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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研城街道办事处同心村9组饶某平反映为何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事宜之后,研城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派出专人进行调查了解,现就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同心村九组(原来凤村3组)因国道213线、井漆路(井研——漆树湾)、兴业供水等多次征地,导致原来凤村三组绝大多数村民因失地造成生活困难,为有效解决原来凤村三组失地农民的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研城街道办事处(原研城镇人民政府)以《研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来凤村三组失地农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请示》(研府〔2010〕11号)文件的形式向井研县人民政府请求将来凤三组失地农民实施整体农转非并纳入城市低保。经原来凤村村委会评审,原研城镇调查核实,来凤村3组72户135人符合条件。收到请示后,经相关部门会签,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县人民政府将符合条件的72户135人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饶某平一家三口也在其中),于2010年5月开始享受。饶某平一家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至今,现每月合计1120元。
联系地址:研城街道民主街7号
联系人:邹咏梅 联系电话:0833-39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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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