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持有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居住证,有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证明,可是我是居住在父母家中,无法提供合法住所证明材料应该怎么办?我没有市内的自有住所,也没有租住合同,想要办理积分入户应该怎么办?
来信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关于居住证积分入户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持有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居住证,有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证明,可是我是居住在父母家中,无法提供合法住所证明材料应该怎么办?我没有市内的自有住所,也没有租住合同,想要办理积分入户应该怎么办?”
二、处理情况
区公安分局积分窗口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经了解,您持有温江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住在其父母的房屋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连续不间断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只有10年。具体回复如下:
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申报积分。
其中第二章第(二)条居住引导指标“合法稳定居住”指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或办理租赁登记的住房,以申请人当前办理的居住证的地址为准:
1、自有住房是指在申请日前,在本市范围内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包括:(1)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所有的住房;(2)申请人(包括配偶)与他人共有产权的住房。
2、租赁登记的的住房是指在申请日前,申请人(包括配偶)单独承租或与他人共同承租的三类住房:(1)已办理租赁备案的住房;(2)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3)承租的国有直管公房。
申请人目前居住的为父母的房屋,不符合积分申报要求。
三、与您联系情况
2022年8月19日14时05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就相关问题做出详细解答,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