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感谢百忙之中解释我的疑问:现在政府提倡鼓励生育,作为一名党员,我紧跟组织的号召。宝宝在今年5月份出生。但是我妻子在用我的生育险保险时,我有点惆怅,在生育当天进医院到出院花了6000左右,可是报销了2100多点。我咨询人事部门,被告知医保昨年8月份改革了,你这种刨腹产的情况,报了2100,已经是定格报销了。如果是以前能报10000左右。所以,我敬爱的领导,我比较疑惑:在鼓励生育的背景下,优化医疗改革的前提下,生育保险为什么报得更低了呢?再次对我的冒昧道歉。
网友:
您好!我局于2022年8月18日收到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咨询生育保险报销的问题。
经于您联系,了解到您的宝宝在5月份出生,根据绵医〔2021〕3号文件的规定(本细则自2021年9月23日起施行)在职男职工处于生育医疗费待遇享受期内,其配偶分娩时,无法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待遇的,按晚期妊娠第28周(含28周)至足月的,住院行顺产限额支付3500元,剖宫产限额支付4500元,生产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儿多支付500元中规定的生育医疗费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已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的不再支付。另男职工陪产生育津贴仍可享受,即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男职工,女方分娩时可享受7天陪产生育津贴。
感谢您对高新区医保工作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