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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投诉企业异常经营 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8-16 17:04 已回复

四川省地平线实践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不符,且恶意不履行合同约定,拒不支付!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异常经营企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18 14:23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春熙路所调查,四川省地平线实践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梨花街9号附1号,经核查,现场无此商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如拒不改正,将对该公司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关于投诉人反映的合同纠纷问题,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春熙路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提供的被投诉方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因公司内部原因暂停,需要双方进一步洽谈违约金问题,因该合同为商业性合同,被投诉方表示不愿意参加由春熙路所组织的调解,同时表示自行协商,如双方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建议投诉方通过司法程序处理。
以上情况于2022年8月18日13时53分电话告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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