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
我是荥经县六合乡星星村住户,现六合乡住宅已修建20余年,房子正前方系地震安置房(六合乡星星村十三队机耕道旁),因安置房修建时我们居住在荥经县城内导致相关问题如下:
一、我家自建房屋修建起至该安置房修建时,我房屋前系田地,且大门右侧系排污沟,因此我房屋雨水排放、坝子池子水排放皆从大门右侧进行排放至田地旁的沟渠。
二、该地震安置房修建时,将沟渠全部占用,坝子修与我墙齐,导致我房屋现雨水排放、坝子池子水排放直接排放至安置房坝子。
综上所述,特向书记求助责令相关开发商等进行整改,解决上述问题为谢。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知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单位处理。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荥经县花滩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后,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所反映的“修建灾后重建安置房时,将沟渠占用,坝子与墙齐,导致房屋雨水、池子水直接排放至安置房坝子”。经我镇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安置房屋的雨水排放,是通过安置房小区坝子直接流入排水渠道,不存在安全隐患。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35—7738234,祝您生活愉快!
荥经县花滩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