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现在国家开放了标识鹦鹉以及2022年正在待开放的鹦鹉品种?个人能否办理鹦鹉饲养证?在合法合规手续齐全的鹦鹉养殖场购买的鹦鹉能个人作为宠物饲养吗?养殖场手续齐全有证明,应该能证明买家是合法购买的,不算是野生动物了吧?
您好,感谢您的来电,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一、2020年以来,河南省商丘市的鹦鹉养殖问题较为突出,主要包括无证养殖、出售鹦鹉来源的合法性难以认定、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措施阻断销售渠道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解决河南省鹦鹉养殖销售问题,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商丘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加载人工繁育鹦鹉专用标识的试点城市。二、部分其他省份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文件精神,对确属人工繁育、来源合法的费氏牡丹鹦鹉(Agapornis fischeri)、紫腹吸蜜鹦鹉(Lorius hypoinochrous)、绿颊锥尾鹦鹉(Pyrrhura molinae)、和尚鹦鹉(Myiopsitta monachus)开展“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以下简称“专用标识”)管理。依法加载专用标识后,凭专用标识销售、运输,可不再办理“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许可。出售给个人作为宠物的利用活动,且不开展人工繁育活动繁育后代的,个人可不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三、目前,国家林草局正在积极组织研究,制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管理办法》,其中包括上述几种鹦鹉。国家林草局正式发布新政策前,在我省除人工繁育桃脸牡丹鹦鹉(Agapornis roseicollis)、虎皮鹦鹉(Melopsittacus undulatus)、鸡尾鹦鹉(Nymphicus hollandicus)外,个人养殖均需依法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