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和悦澜庭推迟两个多月交房给业主!业主要求赔付违约金,开房商给出的结论是,疫情无责推迟交房,请问国家那个条款允许可以这样做,有没有相对的文件!本人是2021.7.20左右买的就没有听说因为疫情停工的,难道就没有相关部门处理这些开发商,
"“你的留言”我们收到了,你反映的问题彭州市住建局回复如下:在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就逾期交房赔偿等事宜进行约定。建议购房人与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