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成都市成华区华西花园一期业主,最近几天有自称街道办联合物业组织对本小区14栋让物业代为出租的投票,经业主房管局查询本小区14栋产权为小区业主共同所有,现物业以经营亏损为由想出去属于业主的活动室,如不让出租就会涨物业费来误导业主投票同意,特别是对一些老年业主的误导,严重侵害了我们广大业主的利益!特别是投票的单子上写明出租出去就不涨物业费严重误导业主,街道为什么会同意这样不公平的选票拿给业主投票,望领导重视。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二仙桥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华西花园一期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二路188号,建于2008年,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是四川华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您反映的情况,是小区物业根据相关流程提交申请,希望能在街道办的指导下,按照《民法典》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投果表决对长期闲置的部分物业用房出租经营,将经管所得利润用于弥补物业费不足的事项向业主征求意见。
根据《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く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将由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街道办事处及圣灯社区组织业主大会共同表决相关事项。
二仙桥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