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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物管阻止安装新能源充电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8-13 01:50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住在邛崃市临邛镇拉菲1987的业主,为响应国家号召绿色出行,购买了一辆新能源电车。但在有自己购买的车位的情况下几次找物业协商在车位安装充电桩的事情,物业都以电容不够拒绝盖章。导致每次都要在外排队充电,很耽搁时间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 [2016]1611号)。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第六条规定: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现在的情况物业不作为更本就不出具同意安装证明也不盖章,无法向供电所提交审核资料。
希望领导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谢谢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16 12:03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拉菲1987小区物业系成都尉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您反拉菲1987小区物业不同意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问题。按照《国家和改革委员会等四个部门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现有配电设施确实无法满足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申请的,产权为供电企业的,应由供电企业配合相关方提出解决方案,产权为用电用户的,应由用电用户组织相关方提出解决方案,经各方协调一致后,由产权单位抓紧实施改造”,拉菲1987小区现有配电设施产权为用电用户,如要扩容需全体业主协商后提出统一解决方案或按经业委会形成小区管理相应规章制度执行。从物业公司处获悉,拉菲1987小区正处于业委会成立筹备阶段,建议您待业委会成立后按程序办理。
以上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8月15日16:16时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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