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正在申请高新区D类人才,根据方向4中的要求需要提供本人上年度薪资收入证明,
但我今年年初更换了工作单位(现单位和原单位均为成都高新区企业),那么我的年度薪资
收入证明是需要由原单位提供吗?请问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处理呢?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来信主要是咨询高新区人才认定相关问题,工作人员已为您详细解答,关于D类方向4薪资收入证明相关事宜,年薪资收入需在一个自然年内达到20万元,且薪资发放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保持一致,无法跨单位计算。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8月15日16时43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