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双流东升镇流溪别院小区7栋4单元业主,电视塔路三段和塔桥路三段不知哪家餐厅每天下午6点起就开始散发无比呛人的油烟,整个单元楼道全是弥漫,旦严重怀疑油烟排气出口设置于小区内排出,油烟超级呛人(类似自贡爆炒的油烟,请自行想象),难以忍受,完全不能开窗!!且餐厅排放的地沟井就在小区内单元门口,隔不了多久地沟井就会满溢,溢出来的油水整的门口地面又臭又滑!!家中老人出入摔倒,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老人绊倒后果不堪设想!!!物业和餐厅也不定期清理,每次都是溢出来了打电话投诉几天后才安排来
处理,以业主苦不堪言!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介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还群众一个自由开窗的生存环境!
已投诉至网络理事,生态坏境部门和城管推诿,踢皮球,请问哪个部门能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针对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制定了排放等具体细化标准,请问生态环境部门为何无权限处理?推诿!!!!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2022年8月19日21时25分,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双流东升镇电视塔路三段和塔桥路三段的餐厅为“双流九十三号小吃店”,关于商家油烟扰民情况,一是要求商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一体烧烤机,定期进行清洗,建立完善清洗台账;二是要求商家联系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排放的油烟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