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在长江流域自然水域禁漁10年,可在沱三桥至老沱桥之间,下午及晚上钓魚的人很多。请问有关部门,政策废止了吗,还是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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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简阳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简阳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严格按照《长江保护法》《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严格开展天然水域禁渔工作,全面规范休闲垂钓行为。市镇(街道)村三级160余人组成的护渔队伍切实履职尽责,全力抓好禁渔各项工作。1-7月,我局共张贴禁渔公告(宣传海报)600余份,发放禁渔宣传单5000余份、禁用渔具宣传手册2100余册。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开展日常巡查115次,与公安、镇(街道)联合执法巡查32次,驱离违规垂钓人员575人,集中法规学习教育43人。查处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案6件,处罚款23000元,另有3件涉渔案件正在侦办和移交司法机关。
禁捕工作开展两年来,禁捕成效显著可见,使用禁用渔具,“电、毒、炸”违法捕捞案件明显下降,水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群众自发参与,爱鱼、护渔意识逐步增强,关注度增高,为禁捕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目前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的春季禁渔期已结束,天然水域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不超过2个钩尖的娱乐性垂钓。但禁止一人多杆、多线多钩、可视锚具及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规定的禁用渔具、禁用方法的生产性垂钓及捕捞作业。
针对天然水域目前仍有垂钓爱好者实施一人多杆、多线多钩等违规垂钓行为,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禁捕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将《渔业法》《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到镇(街道)、村组及广大村民,规范引导垂钓行为。二是强化巡查和线索查处。充分发挥河长制和护渔队伍巡查机制,进一步强化辖区内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巡查力度,坚持白天每日巡查、夜间不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后,对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三是转移重心抓多竿、多钩垂钓典型。探索对于多竿、多钩(爆炸钩)垂钓行为简易程序处罚新路径,抓典型、罚典型,达到抓一个警示一片的以案促管效果。
感谢您对禁捕工作的关心,也希望您能持续关注、积极参与,共同投身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我们将持续用力、再添措施、再想办法,确保禁捕工作取得实效,为长江流域生态修复起到积极作用。
简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