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一心村的村民,我们的房子被拆迁了之后没有房子住一心村的吴俊林书记帮我们租房子到三星村五队谢明全队长的队上的公租房里,我们的房租合同上面签了5000,今年他说要给我们涨1000,明年还要让我们搬家,我们一心村到现在都没有修房子,还不说给我分房子我往哪里搬,在疫情期间,这队长不说给我们降房租还要给我涨1000,希望你们下面帮我问一下,如果不行我就到北京上访,我没有地方住让我往哪搬
网友:
您好!您关于“房租及房屋问题”的诉求已收悉。
收到您反映问题的后,我镇高度重视,现就您的问题回复如下:经核实,袁小兰、王银华两户共计6人,共应安置300平米,由于该两户属于624项目安置人员,已错过该项目的住房安置时间,党委政府充分考虑其困难,于2021年底在蓝天小区为其安置一套100平米房屋居住。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绵府发【2016】23号文件)规定,拆迁户过渡房补助费按120元/月/人标准执行,列入征地成本。过渡期原则不超18个月。因安置单位原因导致过渡期超期的,从第13个月起加倍补助。现该户过渡费标准已提高至240元/月/人,我镇正在向上争取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立即拨付。接下来,我镇将持续跟进该项工作,并积极做好协调工作。
如若您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电话联系小枧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13890149089。
感谢您的留言,祝生活愉快!
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