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中江县玉兴镇桃花店村三组的村民,于2014年村里原社长李*太未经村民会议讨论,私自将本社集体堰塘发包给中江县玉兴镇凡龙村8社的许*富。
哄骗村民签订合同,他承包堰塘30年之久,原堰塘面积为三亩,上报亩数却为七亩,并且享受国家资助,亩数整整多上报了四亩。
在此期间他也并未遵守合同,强制干涉村民不准抽水育秧以及对农作物的灌溉,致使村民农业生产受到影响,为此还导致多次斗殴伤人事件,甚至喊社会人来村里打架斗殴,也曾解除合同,可他无视此告示,并且继续将鱼苗放进堰塘,干涉村民育秧此等性质恶劣,请求领导做主,给百姓一个公道。
关于望云村11社“非法承包堰塘”网络舆情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镇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玉兴镇桃花店村三组现为玉兴镇望云村11社,为解决该社堰塘承包人许某富和当地社员因堰塘用水产生的纠纷问题,2022年8月初,我镇成立了由政法委员牵头,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望云村两委参与的矛盾调解化解专班,正在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对于您反映的违规承包堰塘、违规申报补助等问题,可向我们的专班人员反映或将相应依据提交专班人员;对于您反映的发生斗殴伤人事件,玉兴镇派出所已经立案,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玉兴镇人民政府,0838-7090070,谢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江县玉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关于望云村11社“非法承包堰塘”网络舆情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镇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玉兴镇桃花店村三组现为玉兴镇望云村11社,为解决该社堰塘承包人许某富和当地社员因堰塘用水产生的纠纷问题,2022年8月初,我镇成立了由政法委员牵头,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望云村两委参与的矛盾调解化解专班,正在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对于您反映的违规承包堰塘、违规申报补助等问题,可向我们的专班人员反映或将相应依据提交专班人员;对于您反映的发生斗殴伤人事件,玉兴镇派出所已经立案,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玉兴镇人民政府,0838-7090070,谢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江县玉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