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交管部门,处理毫无人情化。大邑创文明城市,整治无证驾驶山轮车,罚款2000元,可谓天价。且,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期间,从未收到任何一条短信提醒,也从未受到交管部门想关教育。农民不认识字,第一次发现是否应该提醒教育,让驾驶人考取相关证书,而不是动辄扣押车辆。
针对网民反映的“大邑县因创建文明城市,整治无证驾驶三轮车,交管部门直接罚款2000元”的问题,我大队高度重视,现将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是贯彻落实“生命至上”理念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长期以来,大邑交警大队始终坚持开展常态化整治,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隐患突出,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二是近年来,大邑交警大队通过微博、微信、大邑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宣传以及进村社、进街道、进企业、进学校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警示宣传等形式,上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在日常整治过程中,查处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均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依照道法规定处1000元罚款,对“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依照道法规定处100元罚款,同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处理,不搞“一刀切”;四是道路交通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每位交通参与者对道法的自觉遵守,我们呼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守法遵法,共同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