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四川省阆中市沙溪街道办事处一村民,阆中市是一座美丽动人的城市然而我居住的地方在修212国道,政府部门给我们说是搬迁1650一平方,还自己拿钱修,我200平方赔偿30多万还拿30多万修,我们村叫清溪村,村领导带着图纸叫我们选户型。哎,搬迁还是拆迁我们因该支持,可是赔偿金额太低了。让我们本来欠着钱又雪上加霜!希望各位领导能考虑我们百姓的疾苦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网友同志:
您好!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局经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道212线建设征地拆迁方案规定,因您的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外,需实行搬迁、异地集中修建住房方案。方案规定由政府负责聚居点统一选址,并由政府开展土地三通一平建设,搬迁户按照统一风貌自行建房。搬迁、异地集中修建住房的补偿依据南府发[2020]10号文件《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中的标准执行,其中砖混结构的房屋重置价为950元/m2,砖木结构的房屋重置价为750元/m2,加上政策性奖励等,您的房屋最终补偿金额为1650元/m2。根据当地市场标准,该补偿标准能够完成房屋修建。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