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户口在太安镇,我结婚后一直没迁户口走,我孩子的户口是在她爸那边的,现在我想迁过去,但是仓山那边街道办人员说我老公的户口是挂靠户口,我不能迁到我老公的户口上去,如果要迁的话我们都要迁到集体户,有这么一回事吗?为什么所有证件都齐全,老婆的户口却不能迁到老公那边去,我想咨询一下
网友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具体情况欢迎到仓山镇政务中心户籍管理窗口咨询。
根据德阳市公安办证窗口服务指南夫妻投靠(结婚迁移)落户政策,符合以下条件并备齐相关资料,可以前往仓山镇政务中心办理结婚迁移。
前置条件:城镇地区(城镇居民)严禁迁往农村地区。
所需材料:
1.《入户审批表》(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原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双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户籍证明(集体户提供)(原件)
5.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村组同意上户的证明(农村地区夫妻投靠或婚迁提供)(原件)
7.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城镇夫妻投靠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
2.跨省户口迁移需凭以上材料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再到迁出地办理《迁移证》,凭两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