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本人是四川成都东部新区贾家二道桥的,毕业后分配到河南新郑检察院,户口属于检察院集体户口,现已经离职,想把户口迁回原籍,需要什么资料?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本市。(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三)投靠、收养人员(投靠类指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子女的)(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可将户口迁入本市。因您现在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所以无法迁入到本市。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8月10日10时0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