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购买东部新区蓝绸带人才公寓项目的房子的一员。当初购买价格是按人才标准优惠后的价格执行的。但是,据销售说现在对外以商品房模式售卖的价格居然也是和人才购买价格差不多,还说是东部新区政府同意的,并且没有人才购房的诸多约束限制,而通过人才购房却有诸多限制,比如3年才能拿房产证,不能断交社保之类。如果真是这样,这种做法明显侵犯了我们前期以人才资格购买的业主的权益。请问这样搞,真正为我们人才考虑吗?希望政府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谢谢!网上回复即可,不需要电话回复。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蓝绸带人才公寓已进入剩余房源面向社会销售阶段,销售方式按照成都市商品房现行限购政策执行,人才不再享有优购权。具体市场价格按照商品房备案的一房一价,在合理的折扣范围内,且高于前期人才选购阶段的价格执行。公共服务局已约谈开发建设单位,要求其严格按相关政策执行,如有违规,将依法依规处罚。
因您要求不需要联系,现通过平台回复您。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