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购房资格被锁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建言】购房资格被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8-05 23:20 待回复


        关于2021年5月7日,成住建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中规定:


     “登记报名人数在房源数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已通过购房资格复核并纳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登记购房人,

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未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达到3次的,自其第3次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本人认为该通知的规定和执行可以再考虑优化。主要理由如下:


    (1)对于价格较低的网红盘,购房复核资格最多能达到3倍之多,而这类房源一般很抢手,基本靠前的序号都会把房源选完,而序号靠后的登记人实际上几乎没有机会选上房源。但按照规定,仍然需要到达现场签署放弃。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需要到达现场签署放弃,对于上班族,明知自己没有机会,还需要请假,并花费交通成本,去现场签字。究竟是为什么要徒增放弃成本呢?想要知道一个合理可解释的理由?为什么不可以设立网上签署放弃的渠道?


   (2)关于该条规定的执行落地,完全不到位。序号靠后的登记人,根本没有得到开发商任何电话或者短信通知,需要到现场签署放弃,就像开发商的弃儿。以及在次数到达3次之前,也没有任何提醒,已经满足该条件超过几次了。资格被锁了以后,也没有任何通知。导致很多人只可能买得起网红盘的普通民众,在没有任何感知下,到第4次申请时,才知道自己原来资格被锁了。


   (3) 12个月的惩罚是否过于严厉?对于真心想在成都置业的刚需人群,由于3次没有任何提醒,一下就被锁长达12个月之久,实在是对置业的选择面的打击太大。


    因此,建议增加网上放弃渠道以及缩短资格限制时间。


    再次恳请各位领导考虑。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