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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都江堰小区底商餐饮违规搭建烟囱政府虚假回
2022-08-03 21:46:39
已回复
2022年7月29日10点13分,都江堰银杏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通过座机02887266721与我联系,根据你们回复的投诉内容,与描述事实不符,你们虚假回复,首先你们邀请物业测量并未给我发测量视频,我在电话中要求举证,其次根据你们回复的内容,你们委托的律师解释居民卧室是敏感目标,我要求测量烟道口离我卧室的距离,你们政府工作人员说要请示领导,然后就一直未回复,然后就在问政四川平台虚假回复!欺上瞒下,你这13.6米是从烟道口到哪的距离?为什么你们都江堰银杏街道办事处不能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并一直弄虚作假回复?不管这个油烟是否排放标准,首先搭建烟囱就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造扩建产生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专用烟道必须高于楼顶5米,且离住宅楼距离大于15米,《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请你们都江堰银杏街道办事处人员在该平台回答我问的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银杏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2-08-15 13: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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