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部新区坛罐乡,二婚,女方户口未迁户过来,女方孩子能在我方读书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咨询“随迁子女入学”的问题。根据《关于做好来成都东部新区就业和跨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申请人应在当年规定时间,携带:1.学生户口簿;2.与居住镇(街道)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居住镇(街道)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3.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东部新区连续居住满半年;4.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到东部新区指定地点进行审核,通过后由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教育处统筹安排学位,具体政策以当年招生政策为准。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8月3日10时0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