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不是资阳市的私人户口货车,满四年是不是必须要挂靠公司,不然 运营证不盖章,为什么其他地方市都没这奇葩规定,就资阳有,,,中央不是规定要给农民减负担,今一两年 货车生意也不好,为什么还要我们司机多出钱,本来就是靠劳力挣点钱。还必须去挂靠什么公司,去出我们的血汗钱。我们的哭谁能帮我们·······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二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相适应并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省运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运函〔2013〕198号)文件要求:“严格审核道路货运经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凡是车辆技术不符合要求,驾驶人员不具备资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给予行政许可”。
我市各县(市、区)运管所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经营期限已到期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户的开业条件进行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开业条件,都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给予行政许可;对不符合开业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予行政许可。您所反映的“到期后必须‘挂靠’公司才能取得许可”是对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错误理解。
感谢您对我市道路货物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