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天府新区管委会 » 天府新区铂悦华庭四期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贪腐 投诉】天府新区铂悦华庭四期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8855juju  2022-08-01 19:19 已回复

尊敬的市委书记您好

        我是一位普通不过的外地来蓉务工人员,用家里几辈人的积蓄购买了天府新区沈阳路东段铂悦华庭四期的房子,虽然开发商勉强交付房屋与我,我也装修入住,在2022年1月25日临近过年我家卧室屋顶在凌晨2点开始漏水,经过排查是开发商消防水管没有按照验收要求施工导致漏水,将我刚装修好的房屋漏水造成损失,至今开发商和物业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回复,现阶段需要市委书记介入处理民生问题关于“户表工程,一表一户,抄表到家”的事宜,我入住铂悦华庭半年时间我家电费高达近4000元,现阶段真的没办法支撑这高傲的电费,现阶段开发商转供电我实在支撑不了,也造成了正常生活不便,时刻惦记电费欠费,因为没有提醒电费余额,物业6点下班,加入凌晨停电我要等到早晨9:30才能缴纳电费恢复使用,我需要供电局直供电,不需要转供电,请各位市委书记解决民生问题。

        

     已下附件是政府踢皮球式回复,请市委书记介入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05 17:2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前期购房合同约定,目前该小区为转供电模式,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加强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问题清理规范的通知》成发改要素价[2020]273号等文件要求,转供电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可向终端用户记收电费。
关于您反映半年公寓电费约4000元问题,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房屋为铂悦华庭四期6栋1单元2906号,属于建筑面积177平方的大平层公寓户型,目前小区公寓商业用电费用标准为0.8元/度,由物业代收代缴,该户业主自2021年8月房屋开始装修,2022年1月向物业反映电表过快,截止2022年7月31日,小区物业共收到来电人充值电费3950元,从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按12个月计算,月平均费用约为329元,不足以证明符合短期内产生高额电费等异常情况。经了解,在2022年1月向物业反映电表转速过快问题,物业将相关异常情况告知开发商后,2022年1月17日开发商组织原施工单位、物业工程专业人员进行了现场排查,并明确告知您购买的该户型室内电线连接方式原设计为三相电,且您家中采用高频中央空调等大型家用电器,该三相电连接方式下电力能耗较大,建议您在家中使用电器时考虑电力分配均衡。
公园城市局已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照转供电、物业收费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记收费用,同时积极建立沟通渠道,协助业主与开发商沟通,并做好与业主的解释沟通工作。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8月4日告知您。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