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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求助】遇到团伙诈骗维权怎么那么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7-28 10:29 已回复

2022718日,我们3个受害人到簇桥派出所报案被诈骗,录笔录后派出所民警说不在他们管辖范围(我们在公司注册地拨打110报警并带回派出所做笔录的,怎么不在管辖区,即使不在管辖区也应该移交管辖区部门),后我们一行3人至武侯分局指示的簇锦派出所,录好笔录后他们交至经侦办,当天经侦办民警说我们的案子需要上级开会决定是分往什么部门,警察内部移交资料,承诺2-3天后给我们答复,725日仍没有答复,打电话咨询上午说找孙警官,下午说孙警官在忙,晚上说此事不是孙警官负责,要找李警官,并说他们没有管辖权,只能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他们不管,但经搜索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也就是他们有权利及义务管辖,一直推卸管辖权(公司曾经办公地址在武侯区,且我3个受害人由同一机关管辖最为适宜),玩忽职守,电信诈骗尚要宣传立案,为何我们这些接触性诈骗找不到单位管?

此团伙注册不同公司实行诈骗,被骗人数众多,就目前此同一团伙诈骗已联系到被害人有15人。金额巨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04 16:29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交给区公安分局,部门仍在调查处理中,待正式结果出来后,相关部门将再次对您的问题进行回复,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05 15:23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簇桥派出所联系了解,网友已在其居住地重庆公安机关报案,且已受理。关于案件相关情况,建议网友向报案机关反映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8月4日11时06分与您电话联系,您已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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