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只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为标准工时制:(1)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2)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3)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甲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乙员工每天早晨9点上班,中午12点至2点午餐和休息(可脱离工作岗位且不参与工作),下午2点上班6点下班,则每天实际工作时间7小时,如此计算的话,每天工作时间未超过8小时,每周一至周五工作五天的话总工作时间35小时,那么周六或周日安排加班一天,则一周的总工作时间为42小时,在此情况下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周六或周日按全天7小时计算加班工资还是只计算2小时加班呢?
答: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已收悉。我厅劳动关系处工作人员已就您咨询的事宜通过电话向您做了政策解释。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