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我是一位普通不过的外地来蓉务工人员,用家里几辈人的积蓄购买了天府新区沈阳路东段铂悦华庭四期的房子,虽然开发商勉强交付房屋与我,我也装修入住,在2022年1月25日临近过年我家卧室屋顶在凌晨2点开始漏水,经过排查是开发商消防水管没有按照验收要求施工导致漏水,将我刚装修好的房屋漏水造成损失,至今开发商和物业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回复,现阶段需要个位领导介入处理民生问题关于“户表工程,一表一户,抄表到家”的事宜,我入住铂悦华庭半年时间我家电费高达近4000元,现阶段真的没办法支撑这高傲的电费,现阶段开发商转供电我实在支撑不了,也造成了正常生活不便,时刻惦记电费欠费,因为没有提醒电费余额,物业6点下班,加入凌晨停电我要等到早晨9:30才能缴纳电费恢复使用,我需要供电局直供电,不需要转供电,请各位领导解决民生问题。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待有办理结果,会及时公布。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的铂悦华庭公寓电力系统“转改直”供电相关问题,已收悉。根据前期购房合同约定,目前该小区为转供电模式,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加强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问题清理规范的通知》成发改要素价[2020]273号等文件要求,转供电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可向终端用户记收电费。公园城市局已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照转供电、物业收费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记收费用,同时做好与业主的解释沟通工作。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8月1日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