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大英县某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的未婚妻,为了生活和以后更好的照顾家庭,我的未婚夫在不耽搁工作的情况下,夜以继日的努力备考,于今年7月进入遂宁市市区某事业单位面试环节。按照招考程序,到大英县人社局开具同意报考证明,但被告知有5年服务期。经查阅入职当年的入职文件、招考公告及聘用合同等相关资料后,均没有发现有5年服务期的设置,请问此次被告知的5年服务期是从何而来,是否违背诚信招考原则,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管是在大英县还是在遂宁市区都是为了建设遂宁做贡献,更不存在所谓的人才流失情况。在此,恳请领导给予及时、合理、合法的答复。
答: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已收悉。我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作人员已就您咨询的事宜通过电话向您做了政策解释。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