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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安州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懒政且混乱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7-26 15:18 已回复

安州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懒政且内部管理极其混乱

1.2022年6月29日申请注册设立法人,按照步骤操作,后被退回要求按照行政审批局局的合同模板、证明模板修改;

2.后按照要求修改后于2022年7月1日再次上传材料申请注册,后又被退回,此次意见与第一次退回给出的修改意见相悖,且两次要求不一致,其中,行政审批局要求,租房合同内容条款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写,证明材料开头少写了一个“兹”,一个字都不能少;

3.我们再一次按照行政审批局的意见修改后于2022年7月6日上传注册材料,这一次,我们严格按照安州区行政审批局的要求,反复检查,证明的第一句就写上了“兹”,行政审批局这次时又(就)仅仅认为“证明”有问题,要求我们再一次按照更新了他们认为对的模板,要求申请者按照他们给的证明模板跑各相关部门盖章,2022年7月6号安州区行政审批局又一次以“证明不符合”要求为由退回申请人处;

4.2022年7月11日,第五次提交申请,本次提交“租房合同”“证明”都不符合区行政审批局各位工作人员的审核心意被退回要求修改。

至此,我们能记住的申请次数,有4次,材料被反复地改。一处房屋我们同房东签了至少4次合同,我们也至少跑了5次相关部门,请求相关部门在材料上盖章,跑盖章的办事人员已经被人认熟,在此要感谢安州区行政审批局让我们在相关部门混了个脸熟。

我们在申请注册的过程中,也咨询过退回材料时给我们留的电话号码,工作人员倒是接听了,但一句,审核不是我们在审核,专门的老师在审核就答复我们了,还让我们打别的电话,在此我想问问,给我们留的电话我们不能精准咨询,还要被推过来推过去,留电话的意义何在?显示行政审批局人员多,还在想说明是在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事,电话有人接?

在不断地修改材料和合同中,似乎觉得哪里没对,又似乎觉得都对,曾记得明确看到过老百姓办事材料不齐不全的,办事部门要一次性告知,不能说政府部门不对,毕竟工作人员还特别耐心地问是在线上提交的,还是在网上提交的,可能工作人员还是比较习惯当面沟通,可能网上提交审核人员能输入的意见字数有限,不能一次性告知,四五次告知都不能概括全工作人员的意见,我想,应该是我曾经眼花了,没有专门针对安州区行政审批局出过这种类似的针对群众办事的要求。

在此次办事中,可能安州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核人员有很多,又可能每工作人员接受的审核培训不一样或者是还没有培训,又或者是刚入职一批新的“临时工”还没来得及培训,还或者是要优化营商环境,严把第一道关口,凡此种种,为安州区行政审批局的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致敬。

安州区行政审批局提出了建议合同某些条款应该怎么写,我按照你的要求改了,你还三番四次来说不对,都全民学法了,你们能不能自我进步一下,自己花十几块钱买本民法典看看?证明材料的重点在于证明的内容,你非要我写个“兹”,我问问你,那个证明材料上没有那个“兹”是不是就不能称为证明材料,是不是证明内容就变了味道?你这么在乎细节,是不是能说明你还是能把办事所不符合你们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那你分了三四五次都没说完材料的问题,这是不是与你“注重细节”的品质相悖?你工作人员问我申请的公司名称是什么,我就问问你,公司名称重要吗?重点是你朝令夕改。是不是你觉得公司名称你看到顺眼,你就过了,或者是有人提前给你打招呼了,你看到熟人的公司你也过了?麻烦你们分清主次。

亲历过成都、北京设立法人的流程,从来没有想过在家乡设立一个法人这么困难,安州区行政审批局,也请你麻烦按照你2022年6月设立公司的要求来要求我们,不要再朝令夕改,不要把责任推卸到老百姓身上,真有要求,请你拿出文件,但请你不要忘记,我们是2022年6月开始申请的。

上述说法都有截图(照片)、录音为证,上传到公众场合,我嫌丢人,欢迎核实,请安州区行政审批局联系我本人解决我遇到的问题。

最后,我想说的是设立行政审批局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提高审批效率,减少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吗?那现在设立一个法人企业都需要五六七或者更多,这种行政单位存在的意义在何?

综上,请曹书记核实事实后能够整顿安州区行政审批局的办事作风。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26 16:58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安州区处理并回复,敬请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安州区行政审批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29 11:09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反映“申请注册设立法人,按照步骤操作,后被退回要求按照行政审批局的合同模板、证明模板修改”。经核实,您提交的材料未写明房屋是否为自建房;注明房屋是自建房后,您未提交自建房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我单位根据自建房安全鉴定的新政策,对《场所证明》模板进行了调整,在审查资料过程中,审核人员仅通过后台系统将修改意见告知您,没有主动和您进行电话沟通、解释,给您造成了困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主动作为,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意识和效能,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环境。
二、您反映“给我们留的电话不能精准咨询,被推过来推过去”。经核实,您拨打的电话为前台咨询电话,工作人员接听后得知是网上申请事项,便将后台审核的电话又告知您,对您办事造成了困惑。感谢您提出宝贵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前后台无缝对接,加大对前后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7月26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联系,并于7月27日上午通过“一对一”专人服务的方式,指导协助您的委托人办妥了公司设立事宜,后经过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我局已经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书面检讨。
最后,再次对您表达歉意,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若还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致电0816-4368223联系咨询,我们将竭诚为企业、办事群众服务。

绵阳市安州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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