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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求助】翻译专业公招资格审查问题反映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7-25 23:16 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

    您好!我是参加了四川省宜宾市高县2022年上半年第一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一位考生。我大学的专业是翻译(英语专业大类下),但在2022/7/22(周五)资格审查的时候,由于岗位需求专业包含英语翻译,我的毕业证上未包含“英语”两个字,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我立马打电话咨询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被告知需要联系高县教育和体育局,经过多方沟通,最终联系到高县人社局,给出的回复是:必须根据公告内容,考生毕业证书的专业和岗位的专业需求逐字一样,且事业招聘考试的专业需求是参考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但查找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后,并没有看见“英语翻译”这个专业,只看见了“翻译”专业。发现这个问题后,我于2022/7/25(周一)前往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反映这些问题后,并被告知此事属于高县教育和体育局管控范围,让我去找县人社局,且岗位需求专业目录不仅仅参考普通高校专业目录,还参考自考本科专业目录。我再次查看教育部发布的自考本科专业目录,也并未看见“英语翻译”这个专业。待至高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告知他们是按照公告办事,毕业证的专业和岗位需求专业不符,不论提供什么佐证材料证明证明我学的英语翻译也行不通。最后我来到了市人社局,再次反映了资格审查的问题,得到的回复:岗位需求专业解释权归属县人社局,解释专业目录参考不仅仅只有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和自考本科专业目录,还参考了其他的专业目录,并且他们只按照公告进行资格审查。

    我参考公务员专业目录,也并未发现“英语翻译”专业。遇到这种情况,请问我是否可以质疑目前英语翻译专业已更名为翻译专业,相关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参考专业目录存在失误。

   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公开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以及我的翻译专业是否在目前的情况下可通过佐证材料等同于英语翻译专业,望相关部门给予重视及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28 11:53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题为“翻译专业公招资格审查问题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问题。经核实,您报考的岗位为高县硕勋中学校初中英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2131076),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学士)及以上,专业条件要求为“本科:英语、商务英语、英语教育、英语翻译、旅游英语;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学科教学(英语)”。而您所提供的有效毕业证上载明的专业为“翻译”。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之“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规定,现场资格审查时,工作人员对您作出了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二、关于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的问题。在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上,主要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专业目录,以及各省结合实际收集整理的招聘涉及的专业目录。本次《公告》中所要求“英语翻译”专业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有“英语翻译”专业,对应“原专业代码”为“B050134”。
三、关于可否通过提供佐证材料等同于英语翻译专业的问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是一项非常严肃、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其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一视同仁,公平公正”。而《公告》是依据相关人事招考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综合各方面因素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一经发布,招聘工作必须遵循《公告》开展。《公告》中明确规定“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若报考者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不相符,是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若可以“等同”,则对完全符合条件的考生来说是不公平的;同时,对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翻译”专业而没有通过报名初审的考生来说也是不公平的。为切实维护公招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通过提供佐证材料等同于“英语翻译”专业违背《公告》精神及公平公正原则,故不能采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给您造成的疑虑表示抱歉,诚挚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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