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5月25日在金牛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于2022年6月2日受理立案。诉求是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和拖欠工资。企业注册地位于金牛区,距案件受理已有53天,在“成都市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微信小程序端显示的当前进度仍然处于待委托调解状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本人的申诉案件证据充分,诉求合理,希望金牛仲裁院能加快劳动仲裁程序的推进,尽快对本人申诉请求予以仲裁并结案,谢谢!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金牛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您的案件正在按照法定流程处理,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7月28日10:09电话告知您,您表示知晓。相关的仲裁流程事项已向您解释清楚,如有不明之处,欢迎联系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87541686。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