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凤山豪庭(学府壹号)这个项目规划已出,是以什么形式把农村土地上的国有土地转为商业用地,是否走合法程序审批,出让金是拍卖还是什么形式,农村土地上的宅基地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是否及时兑现补偿费用,征地补偿安置落实的方法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处理好且无意议。请相关部分拿出依据,是否合法合规请公示。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我局将赓即组织调查,请您耐心等待回复,谢谢您的留言!
网友你好!
你的留言已收悉,经我局会同住建局、九龙街道核实,现对你回复如下:
凤山豪庭(学府壹号)项目用地占用的民生桥村一、二组(原洗马滩一、二组)部份土地(含宅基地),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岳池县2016年第1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7〕173号)批准征收。2017年7月21日岳池县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并进行了公示,2018年1月17日我局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了公示。我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18〕11号)文件开展补偿安置工作。其中,原洗马滩一组农转非安置104人,原洗马滩二组农转非安置214人;土地补偿费、其它土地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林木补偿费等安置费用已于2018年兑付到原洗马滩一、二组,由两个组自行依规合理分配使用。因此,征地补偿安置符合法律法规。
2022年2月17日,县政府批准将北门外单号旧房改造项目增加的国有建设土地出让给旧改主体,并按规定收取了土地出让金。
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4日
自然规划局,您好!你的回复已查阅回复得非常好,但是留言提到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问题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