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开发商高价包租销售,通过设立包租返租的运营公司、商业承租公司,以经营不善、疫情影响为由破产或解约,逃避责任绕开法律监管。在仁寿房管局、市场监管局给开发商出示的文件上说,在业主购买4号楼之初就宣传与梅蒂德蓉公司合作打造城市广场,租金足以覆盖业主收益。实际上在2018年初楼盘就在销售,而梅蒂德蓉公司是2018年8月份才成立,大家购买商铺的时候这个公司还未成立,那来租金抵扣足以覆盖房款一说。
9、不管是商管公司麒宏商贸注册资金200万,负责引进商家的梅蒂德蓉公司注册资金100万未实缴~合同履约需要提供保证金,他们是怎么提供的!现在他们破产的破产悔约的悔约,请问当初签订合同时的缴纳的保证金哪里去了?企业为什么一直三缄其口,以各种理由拒不回答!
10、开发商一直宣传西南网贸港项目是政府重点工程,是与三级政府联合打造!除了告诉几个文件名字,连相关文件都不敢公之于众!经与政府核实,此项目政府并未参与其中,企业用政府信誉为自己的商业行为背书,抹黑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政府形象!势必要严惩不贷!
11、开发商称合同从签订协议开始,业主就享有商铺收益,其中前三年租金抵扣房款,这部分收益是否存在!为什么几千万的租金商管公司支付给开发商就可以,支付给业主就不行了~前期收益是如何抵扣我们房款的,到底有没有抵扣房款,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12.麒宏商管公司声称需要业主全款付清3年才能享有租金收益,余款未支付或者付清余款不满三年不能享有收益。如果这部分业主无法享有商铺租金收益,当初签订租赁合同,以及与开发商签订的订购协议时为什么又要用前三年的租金抵扣房款!如果前三年租金收益都是属于这部分业主的,那后续租金收益为什么不支付不履行?还声称未付清款项的业主没有权利主张租金收益~在协调中当地法院罗法官还给出明确说法,说我们没有支付全款,不能主张租金收益权!如果不能主张收益权,那么开发商宣传即买即收租,并在支付首付签订协议当场用租金收益抵扣房款?这又是一种什么行为!
我们抱着开发仁寿建设仁寿的初衷来到这片土地上投资,如今却血本无归!这群人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着非法的勾当,很多人被骗取血汗钱,却维权无门!在仁寿大量因购置商铺引发的维权事件层出不穷!不严查不足以正视听!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我们深知作为外地购房者势单力薄,而开发商势力在当地盘根错节,只有恳请人民政府为民做主!还我们百姓血汗钱!
经查:麒宏商管公司于2018年网贸港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统一运营3、4、6号楼商业。业主在购买网贸港公司商铺时,业主与麒宏签订的协议明确约定客户缴清房款后,方可享有所购商铺租金收益权,由麒宏商管向业主支付商铺租金。因疫情对实体商业影响,导致经营困难,麒宏商管存在拖欠应付租金情况。麒宏商管公司从2021年12月起开始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2022年1月31日前应付369户租金共计871417.64元,已完成支付;2022年2月应付80户租金共计92040.19元仍在走支付流程;2022年3月应付租金正在筹措当中;按合同约定未达到支付时间的业主,麒宏商管将按合同约定向其支付租金。由于麒宏商管公司与业主之间产生的租赁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活动,双方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享有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如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