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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开发商不具备交房条件强制交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7-25 11:38 已回复

尊敬住建部门领导您好,我是一名黑龙江人,准备退休后在眉山天府新区养老,2020年10月在眉山天府新区购买了锦绣天成的洋房1期11栋一单元301住宅,今年开发商通知7月5号收房,本来是开心的事,但是到现场看到的房子和开发商宣传的严重不符,首先,水电气没有安装到点不符合交房标准,无法居住,绿化环境和开发商承诺的杭派设计严重不符绿化缩水,电梯井很大,电梯却是是最小的,不能放入急救担架,室内墙面有多处空鼓地面有开裂,楼梯没有贴防滑砖等诸多问题,已向开发商多次交涉没有回应,上周已打12345现在等待回复,我没有在交房现场看到开发商的3书1表,不确认开发商是否取得验收许可证,如果取得了,是哪个部门验收的,水电气不通能验收通过吗,如果没有验收许可证,那就是开发商为了逃避赔付违约金强制交房,请领单详查,并尽快给与恢复,如果还是没人处理,我只能去四川信访局反映问题,并相同内容抄送,四川省住建局一份,如果还没人管,我就向北京巡视组01012388反应这件事,这是我养老的房子,花了一辈子的积蓄,必须有个说法,希望领导帮助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25 16:47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网友提出的质量问题,我局经调查核实:
关于水电入户问题,该项目室内强电线路实际为一灯、一线、一开关、一插座,室内给水管敷设至厨房,光纤线路敷设至多媒体箱。经查阅该项目水电施工图纸,2020年3月该项目设计单位出具了水电设计变更,现场交付的水电施工情况与变更后的水电施工图纸一致。接到群众反映水电相关问题后,我局要求开发商将室内强电、给水管敷设至室内其他点位。
关于电梯问题,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该项目层数为11层的电梯,未设置担架电梯,现场安装的电梯规格与图审备案的施工图一致,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要求。
关于楼梯瓷砖问题,经查阅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楼梯间地面的交付标准约定为:标准层疏散楼梯地面为水泥砂浆压光。且查阅该项目施工图,楼梯踏步未设计贴瓷砖。
关于存在的常见质量问题,业主可到物业处登记,已要求开发商及时收集业主反映的常见质量问题,由开发商安排维保人员进行核查,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立即整改。
关于小区验收及相关手续问题,该项目质保资料齐全,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经调查,相关证书在交付现场均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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