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队上组织修公路 占了很多农民的地 因队上有多余的未被村民承包的地 在村集体的组织下就把这些地分给了因修村公路占地的农民 大家就在这基础上一直耕种 一直没有什么问题 直到2019年遂德高速修建要修建要征地 我们现种的耕地被征用 但政府征收这地的时候是强制收回(原因是这地本为集体所有不归我们这些人)我们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现在想请问一下领导我们是无故失地了吗 还是我们该要求原公路必须复耕 还我们耕地 还是该要求政府出面补偿我们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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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因修建观桥镇原翻身村4社(现围杆村6社)社道路,占用了您及部分村民的耕地,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用村集体的闲置土地与修路被占地的村民进行了土地置换。但您不愿在置换土地上耕种,便自寻了一块集体土地用于耕种,村、社干部也明确告知过您,集体土地不能私自占有,但因当时该集体土地无人耕种,便也未明确禁止,后因遂德高速公路修建,需收回您暂耕的集体土地,并对您进行了青苗费赔付。若还有其他需求请联系围杆村“两委”协商,也可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解决您反映的问题。
根据您留下的联系方式,已将相关情况告知于您。如还有不明之处,请来电咨询:0816-5880005。
中共三台县观桥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