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本人通过相关新闻看到关于东部新区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发现本人符合E类人才的标准,为响应川渝经济圈的号召,本人前往东部新区工作,并缴纳社保和缴税,而且特意咨询了东部新区人才认定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告诉我只有社保和缴税在东部新区,就可以认定为人才,现在认定人才资格时却被告知因社保缴纳不足三月,无法认定为人才,本人表示难以理解,请问东部新区在做人才引进的时候为什么不把条件写清楚?工作人员对人才引进政策也是一知半解,到底该咨询谁?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