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本人通过相关新闻看到关于东部新区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发现本人符合E类人才的标准,为响应川渝经济圈的号召,本人前往东部新区工作,并缴纳社保和缴税,而且特意咨询了东部新区人才认定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告诉我只有社保和缴税在东部新区,就可以认定为人才,现在认定人才资格时却被告知因社保缴纳不足三月,无法认定为人才,本人表示难以理解,请问东部新区在做人才引进的时候为什么不把条件写清楚?工作人员对人才引进政策也是一知半解,到底该咨询谁?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7月21日向成都东部新区递交了E类人才申请资料,由于您的社保在东部新区不满三个月,社保审核部门按照市人才安居办法要求,在初审时未予通过。经核查,您的参保条件满足《成都东部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分类认定办法标准细则》的通知要求,请您重新提交相关申请资料,进行人才认定。为您带来的不便,在此对您表示歉意。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7月27日11时47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