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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咨询】林地资产被划入自然保护区后是否有赔(补)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lyp9527  2022-07-21 17:14 已回复

   四川万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位于通江县沙坪乡余家河村的林地,林权证号通府林证字(2012)第2145080003号、通府林证字(2012)第2145080004号,于2018 年5月被划入诺水河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涉及的批文为《关于公布四川省诺水河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函》(川环函〔2018〕742号)。我司作为该区域林地的使用权人和林木所有权人,现无法对区域内林木砍伐,由此造成的损失是否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赔偿或补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省林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03 15:21

根据《关于咨询林地资产被划入自然保护区后是否有赔(补)偿》所列举“四川万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通江县沙坪乡余家河村的林地因划入自然保护区无法对区域内林木采伐,由此造成的损失是否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赔偿或补偿”问题,经我局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现就该问题回复如下:
目前,国家和我省尚未制定自然保护区内商品林补偿政策。对于“该区域内林木无法采伐由此造成损失”的问题,建议林权权利人咨询通江县林业主管部门,将相关地块按程序申请纳入国家级公益林管理,从而享受国家级公益林生态补偿。
再次感谢您的来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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