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家建筑公司,中标了某个项目。在外面找了一个有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人员。该人员按这家公司正常入职程序办理入职,并把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中标公司,且证书挂靠在中标项目。该人员在中标项目上班,但是实际上,该项目的实际项目经理另有其人。该人员只是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这种情况,如何证明是挂靠的项目经理,挂靠人员如何将自己证书转出(假如在中标单位不同意情况下)?另外工地出了事故,“挂靠项目经理”与“实际的项目经理”如何承担责任。感谢耐心改看!
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经核实,您所咨询问题属于市住建局,不在利州区职权范围内,具体情况请您向市住建局咨询。感谢留言!